隨著廣東防火窗市場經濟的發育完善,隨著市場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全社會信用意識真正地深入人心,政府應逐步退出具體細微的事務性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廣東防火窗市場經濟規律自身的調節作用,譬如,隨著工程建設領域各方行為的日益規范及信用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逐步淡化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制度。
政府在退出微觀經濟事務管理的同時,要加強宏觀政策的研究,重點放在界定違法違規行為,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并切實做好監管,為廣東防火窗行業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以及公平競爭的平臺。
因此,隨著廣東防火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育完善,強制監理和政府定價逐步退出歷史舞臺是必然的,但這會有一個過程,而且應該是一個逐步縮小范圍的、有選擇的理性的退出過程?,F階段強制監理和政府定價的范圍可以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上,這也是中國特色的監理。